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日喀则仲裁委员会于日前设立组建,这是经自治区司法厅登记的民商事仲裁机构,也是全区继1999年设立拉萨仲裁委员会之后的第二家仲裁委员会。
据了解,日喀则仲裁委员会设立后,将充分发挥仲裁公正、及时、亲和、保密、便捷和一裁终局的独特优势,依法妥善处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秩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仲裁制度是我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法解决社会民商事经济合同纠纷的重要手段和途径,直接关系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自治区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推动设立日喀则仲裁委员会,是日喀则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围绕法治服务保障“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主动作为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我区民商事仲裁新添一个强有力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