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司法厅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 西藏司法  

2025年,自治区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认真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服务保障全区长治久安和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和会前学法制度,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中。

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揽全面依法治藏工作,制定实施《西藏自治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方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培训大提升行动方案》,推动各级各部门开展“弘扬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藏”学习教育活动。举办全区领导干部法治大讲堂,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研究解决重点问题,统筹推进全区法治调研、法治督察、总结评估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区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标准推进全区5883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实现述法全覆盖。组织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山南市琼结县成功创建为全区首个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示范县。

二、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推进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科学制定年度立法计划,审查完成《西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并提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展《西藏自治区行政执法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等5件自治区政府规章制修订工作,立法质效持续提升。

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能。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备案自治区政府规章3件,备案审查设区的市政府规章9件、提出书面反馈意见建议10余条,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出具审核意见1件。

高效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等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累计清理政府规章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区市县三级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印章,制定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职责指导清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两书一函”工作制度,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

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清理,严把“入口关”,确保“持证上岗”,2025年制发执法证7447个。大力推行精准执法、说理式执法、人性化执法,动态更新并公布5000余项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与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建立协同机制,设立74个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走访企业2266家。评查案卷2877份,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文书111份,形成行政执法监督典型案例23个。收集问题线索418个,扎实推动问题整改纠治率100%。

四、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挂牌区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8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增至638个,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全年办理公证案件13058件、司法鉴定案件5307件,受理仲裁案件370余件、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652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38227人(次),避免经济损失7410余万元。

大力提升法律服务效能。引导律师在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突破性解决全区最后18个“无律所县”问题,实现县域律师事务所全覆盖。全区律师事务所增至171家、律师人数达1463人。全年累计办理诉讼案件、非诉讼案件、咨询和代书共计4万余件。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研究制定《法治环境专项组2025年重点任务及分工》,有力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举措阶段性工作,完成率100%。畅通行政复议涉企绿色通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规范涉企监督职能,全年新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144件,办结129件,调解和解25件,纠错2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以法治力量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推动构建社会治理法治化新格局

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制定自治区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规定等5项配套制度。建成并推广使用自治区行政复议与应诉平台,研发“西藏行政复议”微信小程序,便利群众和企业足不出户申请和办理行政复议事项。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945件、受理742件,同比分别增长25.66%、27.71%;在办结的835件案件中,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170件,调解和解率20.36%;以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方式纠错127件,纠错率20.09%,与去年同期下降18.85%。

系统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发挥乡镇司法所和广大调解员作用,分类制定针对性调解方案,做到应调尽调,调解成功率达96%。深化警调访调对接,设立派驻调解工作室(组建联合调解室),形成“多方参与、多元联动”调解工作格局。强化调解组织队伍建设,设立各级各类调解组织7399个,培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4.27万人,调解工作基础更加稳固。

积极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举办全区“八五”普法成果展示和“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累计培养“法律明白人”2.27万余名,全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96万场(次)、受教育人数414万人(次),发布典型案例117个、阅读量20万次。

下一步,自治区司法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藏工作要求,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