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二十大 奋进新征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奋力推动检察区域协作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12-04  来源: 西藏检察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奋力推动检察区域协作工作高质量发展

山南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发林

党的二十大报告是我们党以史为鉴,开创未来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指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是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力量,是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山南检察机关必须全面把握、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两个行”“两个结合”“三个务必”“五个重大原则”“六个必须坚持”的深刻内涵,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牢记检察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坚持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把握“国之大者”,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抓”,把握“检之大事”职责使命,跳出“检察”看“检察”,强化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主动融入全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和山南“六个走在全区前列”目标任务以及西藏检察工作总体思路,聚焦法治山南、平安山南建设,以“前有标兵、后有追兵,标兵渐行渐远、追兵越来越近”的时代紧迫感,顺应区域协同发展的大局,以新时代检察一体化为指导,落实“双赢多赢共赢”检察新理念,构建一体协作,一体推进,一体监督,一体共赢,共同打击妨碍协同发展的各类犯罪活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参与社会现代化治理,推动检察区域协作工作发展,在奋力推进山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检察力量,体现检察担当,彰显检察智慧。

提高政治站位抓协作,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区域协作发展的强大动能。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对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高度重视、殷切期望,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责任。如何更好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关键在于检察一体化履职,完善检察区域协作运行机制。检察一体化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重要抓手,在规范检察权运行、强化法律监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检察一体化是检察机关作为一个系统性的整体,基于领导关系,依法能动履职,其精神实质在于保障检察权的统一行使。从纵向而言,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下级检察院遵照执行上级检察院指令。从横向而言,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内部协作机制,在检察一体化指引下体现分工协同,推动内部各部门、各条线融合。通过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内外协调配合,联动协作,推动检察一体化办案组织的形成。去年,市检察院强化检察一体化履职,“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揭牌成立,12个县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部揭牌成立,实现了全覆盖,截至目前,与公安机关协商刑事案件41件,召开协商会54次。开展了“检警”同堂培训,一体规范执法办案。检察区域协作机制实施以来,“单打”与“独斗”向检察一体化发展转变,确保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相辅相成,“共同体”格局逐步形成。

立足实际抓落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助推社会治理的生动检察实践。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要把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武器、法治力量作为为大局服务的重要体现,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有关重大事项,积极争取支持。把做实检察建议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把检察建议作为高附加值检察公共产品,依法能动履职,推动诉源治理。今年以来,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2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横向上合理调整案件管辖,纵向上创新检察业务管理模式。公益诉讼检察制度是中国式现代化在法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决定》为契机,依托“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切实把公益诉讼检察作为协同政府治理社会公益难题的重要途径,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工作格局。持续做精未检工作,依托“格桑梅朵”女子办案团队、未成年人检察教育中心、“小雏菊”“春泥”未检工作室等,培养“小宣传员”,让“小朋友”教育“大朋友”,营造“小手”牵“大手”多面发力有韧性的法治教育氛围,让法治雨露浸润人心。

构建机制抓发展,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守正创新的有效举措。一是规范办案协作机制。以山南市两级“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为契机,加强检警协作配合,实现公安机关自身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建立双向配合机制,促进案件依法公平公正规范办理;立足检察职能开展工作,在协作配合的同时,切实履行好侦查监督职责。加强监检、检法和相关单位协调协作配合。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与山南军分区政治工作部、市纪委监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先后会签了协作配合、工作衔接机制等意见方案,贡嘎县检察院还会同拉萨市曲水县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在办理雅鲁藏布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一体推进,严格执法,形成保护合力等等,压茬推进协作工作,在“实”“干”上突显了成效。二是建立业务交流协作协同机制。通过联合调研、工作座谈、考察交流等方式加强理论和实务研讨,深入分析协作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交流,统一司法理念和证据认定标准,交流办案经验、提升办案实效。充分发挥各自人才优势,采取互派相关领域业务专家或业务骨干交流授课,推进培训资源交流共享,通过学术研讨、实战练兵、考察交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提升检察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建立完善信息交流机制。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建立健全犯罪档案查询信息数据库,整合信息资源,为检察办案工作提供信息服务。建立信息数据库,整合优化信息资源,开展信息评估分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有利于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四是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明确协作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协作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大协作工作指导力度,研究解决协作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安排一名院领导分管主抓协作工作,进一步细化协作工作规定,明确职责要求,为协作工作稳步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做好检察经费保障工作,促进检察区域协作工作健康发展。五是建立畅通联席会议和完善评查机制。在案件(线索)的移送或者调查过程中存在分歧意见的,小“三长”联席协商解决。质量是“晴雨表”,整改是“风向标”。将案件交叉评查、奖惩贯穿于办案全过程,推动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结合运用评查结果“把脉诊断”,注重协作、监督,形成司法共同体。充分发挥法律政策研究主导作用,加强检委会规范化管理,配强检委会委员,今年以来,市检察院不断强化检委会工作质效,抓管理、抓学习、抓考核,配备检委会委员8名,优化检委会委员结构,提高了检委会议事议案工作水平。建立了山南检察机关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进行前置过滤,有效解决检察官“不会办案”“不敢办案”“孤注一掷”等问题,起到以“联”代训的特有作用。截至目前,召开联席会35次,讨论案件69件。

坚定不移抓队伍,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检察履职的关键力量。为政之要,惟在得人。区域协作,关键在人。山南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一体加强队伍建设,一体推动政治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高质量发展,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铁军。

一是深化政治建设。严要求高标准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必须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政治铸魂。推动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把坚持“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二是坚持系统思维。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树牢法治思维,以强基导向,巧用援藏资源,推动力量向基层倾斜,夯实基层基础。三是强化整体意识。在两级检察院,按照专业化分工要求,组建新类型案件检察办案团队、职务犯罪检察办案团队、涉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等,调集偏远高寒、沿雅江基层院力量参与办案,以案代训,为基层检察院储备检察监督办案力量,推动检察一体化办案组织形成。在检察机关内部,改变以往“各自为政、单兵作战”的模式,打破机关部门、条线“一亩三分地”的思维定式,优化队伍梯队结构,培养既懂办案业务,又熟悉综合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强化一体协作理念,释放检察工作新动能。

日月经天,江河行地。马行千里,不洗尘沙。新时代检察事业任重道远,使命如磐。山南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学懂、弄通、做实。班子成员带头讲,深入基层讲,结合工作讲;组建检察官宣讲团进社区、进学校、进寺庙、进企业宣讲,做到全覆盖,确保学习贯彻落实同频共振、一体推进。牢记初心使命,忠诚担当履职,守正创新,踔厉奋进,加强检察区域协作工作,为推进山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