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耕基层治理——巴青县人民法院打造“法院+综治中心”一站式解纷新范式
巴青县人民法院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扣司法为民“十件实事”,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基层治理大格局,推动司法资源下沉、服务端口前移,探索构建“法院+综治中心”基层治理新模式,绘就多元解纷新“枫”景。
立足前沿阵地 构建“法院+综治中心”基层治理新格局
综治中心不仅是基层治理的“主阵地”,更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服务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政法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以县级为重点加强综治中心建设,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地”化解矛盾纠纷。
面对“如何让群众真正感受到一站式服务便利”这一课题,巴青法院积极投身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将司法职能深度嵌入基层治理体系,专门设立诉讼服务窗口,选派政治素质高、群众工作能力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优秀法官和书记员组建专业团队常驻办公,集成法律咨询、先行调解、指导调解、诉调对接等“一站式”服务。并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整合司法、公安、人社等部门力量,推动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功能互补的协同治理新样式。
“无论是婚姻矛盾、欠薪讨债、草场纠纷,都能在这里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门外的喇叭中常能听到藏汉双语亲切吆喝,成了当地一道充满温情底色的“背景音”。

2025年6月3日巴青县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以来,驻点团队共受理案件134件,其中先行调解29件,当事人主动撤诉及按撤诉处理10件,驳回起诉1件,指导调解1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70余人次。
双层分流解纷 释放治理效能
在综治中心的法院服务窗口前,工作人员总是忙碌而有序。扎某原本做好了打持久战的准备,没想到在法官调解下,不到半天就通过调解化解了纠纷。

“打官司费时费力”是不少群众对司法维权的普遍印象。针对这一现实痛点,巴青法院着力构建“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双层分流解纷体系,强化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的协同联动,细化案件流转、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环节的操作规程,对于当事人同意先行调解的案件,分流至综治中心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由驻点法官审查并予以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则及时接转诉讼程序,实行繁简分流。这一模式显著减轻了群众诉累,让更多群众享受到“一窗办理、多元对接、一站解决”的便捷服务。
授人以渔 为人民调解员持续“赋能”
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调解现场,派驻法官边分析边指导调解员:“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付款节点。我们不仅要疏导当事人情绪,更要帮助双方将口头约定转化为权责明确的书面协议,确保调解方案合法可行”,这种实战指导方式,有效提升了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增强“法院+综治中心”服务效能,扩大司法服务覆盖面,巴青法院采取“个案指导+专题培训”双轨模式,针对调解员在纠纷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疑问,提供从证据采信、方案审查到协议设计的全流程指导。同时,积极推广要素式示范文本和“羌‘三顾九步’工作法”,促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和专业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