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坐堂问案”到“主动出击”——古露法庭深耕基层解纷一线践初心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基层强则国家强,基层安则天下安,必须抓好基层治理现代化这项基础性工作”。色尼法院古露法庭立足审判职能,持续深化拓展 “古露经验”,将 “庭所共建” 机制创新升级为 “庭所中心共建” 治理大格局。通过健全制度体系、推动力量下沉、厚植法治文化,法庭不仅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的法治化水平,更将 “以和为贵、聚焦根本、修复关系” 的 “羌” 调解理念深植于调解工作全过程,成功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一线。
联席联动
凝聚“羌”调解共识,构建解纷共同体
为织密基层解纷网络,古露法庭积极推动 “庭所中心共建” 走深走实、见行见效。法庭牵头联动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综治中心,建立调解工作常态化联席会议机制,聚焦纠纷源头预防、精准分流、协同联动、风险共排等关键环节,明确各方在共建工作中的职责定位,持续深化协作配合、拓宽联动维度。通过畅通信息共享渠道、规范案件移交流程、固化联合调处模式,成功构建起主动排查、科学分流、联合调解的工作闭环,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打造坚实的联合作战平台。

党建引调解
携“羌”入帐,贴民心纾困解难
古露法庭转变 “坐堂问案” 固有思维,积极推行主动排查、上门调解的“羌‘三顾九步’” 工作法。党员干部带头下沉网格,将 “羌” 调解的和谐种子播撒到群众家门口。例如,在一起棘手的子女探望权纠纷中,法庭党员联合司法所、派出所、基层调解组织提前介入、联动调解。调解过程中,始终秉持 “羌” 调解 “以和为贵” 的核心理念,注重引导当事人抛开情绪对立,聚焦子女最佳利益开展理性沟通。通过耐心疏导和有温度的协商沟通,不仅就探望具体细节达成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更有效化解了家庭矛盾、修复了亲情裂痕,真正实现了 “案结事了人和” 的良好效果。



赋能夯基础
厚植“羌”调解土壤,激活源头治理“活水”
调解力量从哪来?如何让法治的 “源头活水” 真正浸润基层?古露法庭坚守 “依靠群众、预防为先” 原则,将 “羌” 调解的理念与方法深度融入基层调解力量培育全过程。法庭广泛动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乡贤等多元力量,建强职责清晰、协同有力的本土化调解队伍。通过向古露镇、油恰乡、香茂乡 31 个行政村全覆盖发放双语 “爱心联系卡”,架起司法为民 “连心桥”;通过常态化下沉开展业务指导,将 “羌” 调解中注重沟通、寻求共识、修复关系的核心理念,结合 “酥油味” 调解等接地气的方式,毫无保留地传授给各村调解员。这支日益壮大的 “草原调解员” 队伍,成为传播 “羌” 调解文化、感知群众冷暖、化解邻里纠纷的 “前哨站” 和 “生力军”,推动法治力量与司法服务更近、更深、更暖地融入牧区群众日常生活。

机制固根本
深耕“羌”调解文化,筑牢基层和谐根基
色尼法院古露法庭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将深化 “庭所中心共建” 作为创新多元解纷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关键抓手。法庭通过持续优化职责清晰、联动高效的工作模式,让 “羌” 调解不仅成为一套实用的解纷方法,更内化为化解基层矛盾的价值追求和文化自觉。让牧区群众既清晰感知到 “羌” 调解所蕴含的追求和谐、珍视情谊、着眼长远的深刻内涵,更真切体会到人民法院为守护牧区安定和谐所倾注的司法温度、彰显的司法力量。凭借不懈努力,古露法庭正一步一个脚印把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在早、化解在小、消弭于无形,紧扣 “让那曲更有品质” 奋斗目标,持续为牧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