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案”到“一类”:看贡嘎县人民法院如何通过案件办理 以“示范调解”撬动基层治理

发布时间:2026-07-11  来源: 贡嘎县人民法院  

为高效化解同类型、涉众型系列纠纷难题,近年来,贡嘎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推行“集约化调处、示范引领解纷、多方联动解纷”模式,成功化解一批系列案件,切实实现了“调解一案、带动一批、治理一类”良好成效。



示范引领,激活调解新引擎

 近期,贡嘎县人民法院集中受理26起某有限责任公司诉达某等26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审理中,法官发现这些案件具有高度共性——案涉租赁物系当地政府征地建设特色产业项目,因承租人长期拖欠租金涉及国有资产权益保护,同时,双方就合同性质分歧较大,若简单判决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效果。

 一边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一边是辖区群众的生计考量,如何平衡各方利益,成为摆在法官面前的难题。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人民法院没有就案办案,主要领导亲自督办,确保重大案件有人管、有跟进、能落实。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反复协调各方核心利益诉求,针对案件事实相近、争议焦点趋同,若逐案审理,周期长、效率低,且容易激化矛盾,为此,法院跳出传统办案思维,选取其中一起最具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示范案”,先行开展精细化调解,通过充分听取双方诉求,梳理法律权责,统一调解尺度、明确合同性质与租金支付义务,为其余案件树立了参照调解标杆。

 随后,法官以示范案例为蓝本,对其余案件进行了批量集中调解,通过耐心释法明理,消除各方分歧,最终在法治框架内寻求各方利益最大公约数。目前,类案中的19起全部达成调解协议,6起关联案件依法宣判,最终实现类案全面结案,事了人和。


坚持司法下沉,践行“包容性”治理

 考虑到当事人人数众多,往返法院不便的实际,贡嘎县人民法院主动将调解服务延伸至当事人家门口,就地开展调解工作,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调解过程中,法官坚持法理和情理相融,耐心释法明理、居中公允协调,充分体恤当事人实际困难,以有温度的司法沟通,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理解与信任,让法治温情可感可触。

 下一步,贡嘎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深耕基层社会治理,强化府院联动多元解纷机制,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效,精准回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以更高效、更便捷、更温情的司法便民举措,为建设“平安、奋进、文明、开放、幸福、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贡嘎提供坚实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