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12  来源: 拉萨中院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诉讼服务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根据拉萨市疫情防控形势和疫情防控相关部署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就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及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8月11日起,本院诉讼服务、信访工作原则上采取“网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立案申请、申诉信访、信息查询、联系法官等事项。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申请:
    1. 线下邮寄。请将起诉状、申诉信访等材料邮寄至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热嘎曲果路12号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0891—6956846、6956847、6956743),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材料事项和交转部门。
    2. 在线办理。当事人可以登录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西藏)、律师可以登陆“律师服务平台”(http://lsfw.court.gov.cn)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可以登陆“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 (http://ssxf.court.gov.cn/wsxf)反映诉求。
本院将认真负责地办理好群众网上投诉和来信反映事项,依法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当事人如需缴纳诉讼费,可以通过添加微信(微信号18989992770)要求本院提供缴费二维码,进行线上缴费。
    三、本院庭审原则上实行在线开庭。如当事人申请现场开庭,由办案人员做好情况释明和延期开庭审理的相关工作。
    四、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线下办理相关业务,请提前拨打立案庭联系电话进行预约,并严格遵守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并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方可)和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访者请注意保持适当间隔,事务办理完毕后应即时离开。
    五、对于拒不佩戴口罩或经检测体温异常、“两码”异常的人员,本院工作人员将阻止其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严重扰乱法院立案信访和办公办案秩序的,将强制带离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如有调整,我院将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布。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特此通告。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