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诉讼服务事项的通告
按照日喀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的相关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自2022年8月9日起,本院相关诉讼服务工作改为线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原则上采取“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方式办理业务。1.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尽可能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网上申诉信访平台办理立案及信访事项或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方式提交立案信访材料。有调解意愿的,尽可能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就有关民商事纠纷申请调解。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欧珠路2号日喀则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联系电话0892—8839948(或直接联系案件书记员),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材料事项”和“交转部门”。2.本院庭审一律进行在线开庭,如当事人申请现场开庭的,请办案人员做好案件释明以及延期开庭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到线下办理相关业务,请提前预约并自觉严格遵守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并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48小时内2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来访者请注意保持适当间隔,事务办理完毕应及时离开。
三、如需咨询立案、信访、缴费、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异议等相关业务,请拨打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892—8839948。
四、各业务庭室接待当事人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1.5米安全距离。禁止将当事人带入办公区,接待工作应在院诉讼服务中心进行。
五、对拒不佩戴口罩或经检测体温异常、“两码”异常的人员,司法警察将阻止其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严重扰乱法院立案信访和审判办公秩序的,将强制带离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如有调整,我院将及时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进行公布,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