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检察机关 用“检察蓝” 守护“英烈红”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英雄烈士是民族的脊梁、时代的先锋。捍卫英烈荣光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加强对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引领尊崇英烈、保护英烈的良好社会风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主义精神,日喀则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英烈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用“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日喀则检察机关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把构建“一体化”工作机制作为带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抓手,以上带下、上下联动、整体发力。两级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对全市各自辖区9座烈士陵园内的墓碑碑文、墓冢、烈士档案、环境卫生、消防器材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实地走访。经调查发现,部分烈士陵园存在烈士墓碑碑文要素不全,未建立烈士安葬信息档案,墓冢混凝土开裂等问题,烈士陵园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遭到严重破坏。针对该情况,日喀则检察机关积极能动履职,受理线索3件,立案3件,磋商2件,提出检察建议1件。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日喀则烈士陵园存在烈士墓碑碑文信息不全、墓冢混凝土开裂破损、墓碑旁杂草丛生、消防设备不全、祭奠后未及时清理香烛易引发火灾等问题,有损烈士的尊严和荣誉。针对上述情形,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于2024年3月4日立案,3月11日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该行政机关加强对烈士陵园的管理和维护,督促所属下级单位对辖区烈士陵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相关行政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并表示尽快开展修复和维护工作,加强常态化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
仲巴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仲巴县烈士陵园内部分烈士墓的混凝土不同程度出现裂开、部分墓碑字迹模糊等问题。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仲巴县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2月27日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磋商函。该行政机关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限,表示将认真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待天气回暖后,立即开展修缮工作。
2024年3月24日至3月26日,江孜县人民检察院在辖区烈士陵园通过实地调查核实、询问相关人员、收集证据等方式开展初步调查工作。经初步调查发现,部分烈士墓碑碑文字迹不清晰、碑文内容不齐全、纪念碑主体不合规。对此,江孜县人民检察院立即与相关行政机关在烈士陵园进行现场磋商。该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将认真认领问题,积极整改,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下一步,日喀则检察机关将依法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英烈保护领域持续发力,进一步加强与相关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协作配合,加强跟进监督,确保辖区内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予以解决,以法治力量强化全社会对红色资源的保护意识,更好地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