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司法局以“激励、培育、监管”三措施联动 精准保障“枫桥式司法所”可持续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的部署要求,持续夯实基层法治基础,近期,山南市司法局在2025年成功创建5个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的基础上,聚焦“巩固成果、提质扩面”目标,研究部署强化资金保障工作,为基层司法所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精准投入“激励金”,确保先进所“品牌更亮”。为巩固其示范成果、激励其持续深化“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针对2025年以来山南市已获评的6个自治区级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每个司法所8万元的激励资金,共计48万元。该资金定向用于支持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创新、智慧司法所功能升级、特色法治宣传项目深化及基层法律服务能力再提升方面,旨在推动先进所形成长效优势,确保“枫桥式司法所”品牌立得住、叫得响、走得远。
提前注入“培育金”,力促潜力所“基础更牢”。着眼于2027年创建目标,坚持前瞻布局,对经评估具备较好创建基础和发展潜力的6个司法所,安排培育资金,按照每个所4万元的标准,共计投入24万元。此项“培育金”旨在帮助潜力所在硬件设施、业务规范、人员素质、特色品牌孵化等方面精准补短板、系统强弱项,提前夯实创建基础,有效激发内生动力,为后续成功申报储备充足力量。
强化统筹“监管金”,保障总资金“效能更优”。本次保障资金总计72万元,体现了局党组对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高度重视与持续支持。为确保资金效能最大化,山南市司法局将严格执行财务规定,强化全过程监管,要求各相关县(区、市)司法局加强指导与督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精准高效,切实用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刀刃”上,凝聚起推动司法所持续提质升级的强大合力。
下一步,山南市司法局将以此次资金保障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市司法所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持续深化“枫桥经验”在司法行政基层阵地的创新实践,努力打造更多基础设施好、队伍素质强、服务效能优、群众满意度高的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为平安山南、法治山南建设贡献更加坚实的基层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