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内力,练外功!一起来了解一下商事纠纷化解的海南模式……

发布时间:2021-06-10  来源: 法治日报  

“请问是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吗?我们有一宗股权回购纠纷需要调解。”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近日接到一宗海口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某科技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回购协议的纠纷案件。该案件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不大,但是案情却十分复杂,法律关系难以分辨,涉及了股权回购、明股实债等法律关系的区分问题。面对这种情况,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随即指派熟悉此种问题的特邀调解员刘美波律师进行调解,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最终双方当事人按原有协议达成一致。

海南国际仲裁院工作人员向消博会参展商户介绍法律知识。

修内力搭建一站式纠纷化解平台

海南自贸港的建设,离不开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作为保障。在省委七届四次、八次全会决议明确提出“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和“健全完善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后,2020年8月1日,我省正式实施《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各部门职业分工保障和监督举措,为一站式多元化解纠纷解决工作提供了立法保障。

今年首届国际消费品博览会在海口举行,来自海南自贸港知识产权法院、省一中院、海南国际仲裁院及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团值班人员便在这里“上岗”了。

“你们的工作效率真高,不仅当场受理了我的申请,而且在消博会现场就给我出具了公证书……”申请人拿到公证书那一刻,紧紧地握着公证员的手说。5月8日下午,首届消博会如火如荼举行,会展中心4号馆某参展商来到省司法厅法律服务团的公证人面前,称其为维权想办理现场证据保全公证。来自三亚凤凰公证处公证员仔细聆听展商诉求,现场受理申请,做好证据固定和保全,第二天便出具了公证书。

在消博会期间,省司法厅成立法律服务团,这支由50名涉外律师、10名调解员和10名公证员组成的队伍为消博会提供法律咨询、公正办理、调解+仲裁的一站式服务。

省一中院院长王萍则每天在消博会现场为前来咨询的参展群众耐心讲解法律知识,了解展商需求。据悉,在消博会期间,省一中院通过在消博会现场设立诉讼、调解、仲裁“三位一体”诉调裁对接窗口,开通海南涉外民商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平台24H线上直通服务等为参展人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咨询服务,解决展会涉及的招商招展等各项法律问题。

这些都源于我省将诉讼、仲裁、调解有机结合,大力推进“一站式”解纷平台建设。早在2020年6月16日,省一中院便与海南国际仲裁院签订《健全诉讼与仲裁、调解工作协作机制协议书》。2020年8月21日,省一中院与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签署多元解纷合作框架协议,进一步深化司法与仲裁体制改革,形成诉讼、仲裁与调解有效衔接、相互配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除了一体式多元化、我省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纠纷化解建设,有力促进了当事人纠纷化解的便利性。

线上是ODR平台,ODR平台正是我省法院开发的全国首个专门针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在线调解平台,目前已获得国家版权认证。具有在线咨询、评估、调解、仲裁等服务功能。该平台收录32270部法律法规和近150万份案例供当事人查阅,吸引12家调解、仲裁机构共304名国内外调解员进驻,使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打破时空限制接受专业调解服务,从而形成了多机构联动一站式调解、线上线下多元化解纠纷的格局,受到中外当事人的欢迎。截至1月底,已运用平台处理涉外民商事纠纷123件。

“以往涉外民商事案件受到跨国或者跨境因素的影响,案件送达期限、域外证据公证认证的期限较长,审理周期要几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现在诉讼案件和执行案件平均用时分别为86天和47天,大幅节省了当事人的诉讼时间成本。”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负责人告诉记者。

经过一年的时间,“调解+仲裁、调解+诉讼”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我省日益成熟,线上+线下模式也在逐步完善。

海南国际仲裁院工作人员向消博会参展商户发放宣传资料。

练外功国内外接轨化解民商事纠纷

2020年9月12日,《新加坡调解公约》正式生效,确立了调解程序产生的和解协议在全球范围通过司法执行的法律框架,是一部促进并鼓励国际商事主体运用调解这一手段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重要国际公约。《新加坡调解公约》的生效意味着国际调解制度成为国际争端解决机制中的一大支柱。

省司法厅副厅长王雪林介绍:“在商事领域方面,海南成立了海南国际仲裁院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海口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三亚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以及中国贸促会海南调解中心,聘请境外和国内具有较强专业知识水平人员担任调解员,在制度设计上与《新加坡调解公约》保持有效衔接。在行业、专业性领域方面,近年来成立了医疗、旅游、交通事故等调解组织,引入保险机制,推行‘第三方调解+保险赔偿’模式;建立了与巡回法庭、保险公司等部门协调联动的调解机制,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我省4个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共选聘调解员676名,其中,境内496名,境外180名,地域上有港澳和国外人士,身份上既有退休法官、资深律师,专业类型覆盖面广。”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目前,我省4家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均为专司民商事纠纷调解机构,在调解规则方面更加精细化,充分吸收了国内先进机构的调解制度,同时引入《新加坡调解公约》相关内容,在制度设计上与公约保持有效衔接。自此,国际商事调解与诉讼、仲裁成为纠纷化解的“三驾马车”。

“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强化衔接创新引领、数字赋能,建成与海南自贸港相适应的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省司法厅厅长郑学海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