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退休!拉萨官方回复了……
发布时间:2023-12-04 来源:
法治西藏
近日,西藏一网友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留言,咨询退休相关问题。

网友留言截图
网友留言:根据《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藏人社发【2018】167号)第二条规定: 在藏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最低退休年龄条件为: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生产岗位,男性年满55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问题1:灵活就业人员,能以生产岗位退休吗?
问题2:个体参保,能以生产岗位退休吗?
问题3: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生产岗位,生产岗位都有哪些范围?
问题4:首次参保是职工,失业之后,转灵活就业了,这样的灵活就业身份,符合男性55周岁退休政策吗?
问题5:公司的职工,文职人员,男性,符合生产岗位55岁退休政策吗?
收到回复后,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要求拉萨市人社局认真调查、核实有关问题。现答复如下:

官方回复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