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域法徽映初心 柔肩铁骨铸忠魂——追忆向巴卓玛同志
向巴卓玛,女,藏族,中共党员,1988年1月出生,2013年8月参加工作,生前任左贡县人民法院三级法官助理。2025年9月25日因病不幸逝世,年仅37岁。十二载春秋,她先后在左贡法院综合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执行局等多岗位历练,始终扎根基层、奋发有为,先后被评为左贡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以生命之火点亮法治明灯,用短暂而璀璨的一生书写了对党与人民的无限忠诚。





她始终牢记共产党员第一身份,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思践悟中淬炼党性、砥砺初心。她常说:“法官助理虽不是法官,但捍卫公平正义的责任同样神圣。”在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她主动结合基层司法实践撰写心得笔记5篇,带领青年干警开展“法治进乡村”双语宣讲20余场,将党的方针政策化为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的乡音俚语。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过程中,她熟稔藏汉双语,总把“各民族是一家人”挂在嘴边,笔记本里满是用藏文标注的法律术语和汉族群众的办事需求。她长期帮扶困难群众,定期给帮扶对象送慰问品,藏历新年送新年红包,自掏腰包购置生活必需品;在旺达社区调解少数民族邻里纠纷时,用双语耐心沟通,最终化解矛盾;在调解藏汉群众草场纠纷时,她结合村规民约、民族习俗与法律条文,让双方心服口服。2025年,左贡法院被授予“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称号。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她毕生追求。在任务重、人手紧的基层法院,她始终冲在前、干在先。为及时兑付当事人胜诉权益,她一再延缓休假,奔波于雪山牧场之间,累计协助执行案件215件,执行到位金额1619万元。记得2024年冬天,为追回一起涉农案件的欠款,她与执行法官一道顶风冒雪驱车几十公里找到被执行人,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当场履行,当事人含泪握住她的手说:“布姆,亚炯亚炯,哒秋嘎颂!”(藏语意为姑娘太感谢你了,辛苦了)

她牵头设计定稿的普法宣传手册得到基层群众青睐,参与实施的“送法下乡入校”“终本案件‘回暖促执’”“终本清仓”等工作实绩被上级法院推广。作为一名藏族干警,她在藏汉翻译方面有着深厚的功底,深夜的法院大楼总是亮着她的一盏孤灯——为翻译一篇法院工作报告、一份法律文书,她常加班熬夜,只为翻译准确;为筹备一场模拟法庭活动,她奔走于法院与学校之间,细致协调谋划庭审活动。同事劝她休息,她只笑笑:“工作要紧,不能耽误。”



2025年3月维稳期,她在已察觉身体不适的情况下仍坚守岗位,不下火线,不言苦痛,只为减轻同事值守压力,直至病倒。病榻上,她依旧牵挂着岗位,多次打电话向院领导汇报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耐心为年轻同事讲解内勤事务,不忘嘱咐道:“当事人玉冲德青的家庭困难,要加紧收集他的免交材料,及时帮他做好执行费免交手续。”


积极向上是她身上显著的品质,她大学毕业于西北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藏语言文学专业,非法学专业出身的她,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工作之余加强法学理论学习,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她走后,办公室整理出她撰写的10余篇执行工作简报、2本工作笔记和装订成册的各类文书卷宗。那悬挂在墙上的一面面锦旗,都有她倾注的心血,是“她力量”撑起“半边天”的最好注解。



高原格桑绽芳华,雪域巾帼胜须眉。她用生命诠释了“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千钧分量,以柔肩担起正义、以热血铸就忠魂。她的故事,是镌刻在高原法治丰碑上的隽永诗行;她的精神,将激励无数法院人接过旗帜,在护航左贡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上奋勇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