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印发相关典型案例 共同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校园防线

发布时间:2021-06-25  来源: 最高检  

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日前联合印发一批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进一步深刻揭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加强警示教育,努力为在校学生营造更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

该批由最高检和教育部联合编写的典型案例共5个,分别是涂某通、万某玲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郭某凯、刘某学、耿某雲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吴某豪等9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许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不起诉案,郭某、张某诈骗不起诉案。

5个典型案例的办理充分贯彻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比如,在郭某凯、刘某学、耿某雲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郭某凯长期收购、贩卖手机卡给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使用,还吸收大学生刘某学加入团伙成为“收卡人”,其行为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依法严惩。最终,郭某凯被认定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又如,在吴某豪等9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考虑到吴某豪等9人均系在校学生,检察机关会同相关学校和教育部门,对涉案学生的行为危害、悔罪表现、能否继续接受教育等进行评估。在征得教育部门同意后,所在学校对其中7名涉案学生保留学籍,检察机关依法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取得了良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抓好典型案例的学习运用,最高检和教育部同时提出工作要求,要坚持惩治和教育挽救相结合,依法妥善处理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问题,对于涉“两卡”犯罪的在校学生,要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一贯表现等情况,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要坚持预防为先,加强以案释法,深入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和思想教育,各级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把反电信网络诈骗和防止成为办卡“工具人”作为当前校园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法治进校园、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等途径,结合典型案例,联合开展法治宣传;要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共同督促学校加强日常管理,各地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结合发案情况,深入开展对校园周边、校园内非法组织收购“两卡”情况的综合治理,共同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校园防线。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屡禁不止,特别是不少在校学生被蛊惑利用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手机卡、银行卡(以下简称“两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各地检察机关与教育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坚持教育、挽救、惩戒、警示相结合,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在校学生涉电信网络诈骗及“两卡”犯罪问题,取得积极效果。为进一步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揭示犯罪危害,加强警示教育,努力为在校学生营造更加良好的成长成才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编写了5个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现印发你们,供工作中参考借鉴。同时,就抓好典型案例的学习、运用,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是坚持惩治和教育挽救相结合,依法妥善处理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问题。对于涉“两卡”犯罪的在校学生,要坚持以教育、挽救、惩戒、警示为主,根据其犯罪情节、认罪认罚、退赃退赔、一贯表现等情况,认真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理念,给予其悔过自新的机会。各级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对非法买卖“两卡”的学生,加强批评教育和监督管理,促使其深刻认识错误、悔过自新。

二是坚持预防为先,加强以案释法,深入开展校园法治宣传和思想教育。各级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把反电信网络诈骗和防止成为办卡“工具人”作为当前校园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法治进校园、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等途径,结合典型案例,联合开展法治宣传。要结合案件所反映的学生奋斗观、价值观、消费观偏离、扭曲等问题,持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追求。

三是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共同督促学校加强日常管理。各地检察机关和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结合发案情况,深入开展对校园周边、校园内非法组织收购“两卡”情况的综合治理。要重视在就业指导中加强法治教育,及时揭露就业兼职“陷阱”和违法就业平台,引导学生增强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对于办案中发现的学校日常教育管理的漏洞,要及时督促整改提升,共同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校园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