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发布时间:2023-09-04  来源: 西藏法院  
--西藏法院举办第六期法官大讲堂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服务保障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9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正式施行之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举办第六期法官大讲堂,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处长、自治区人大农环资委环境资源保护处处长穆治霖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专题讲座。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索娜吉主持本期法官大讲堂,全区三级法院干警约460余人,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聆听了专题讲座。


穆治霖处长以《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为题,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立法的重要性、必要性、可行性,从起草过程,法律定位与主要特点,立法思路与主要内容等五个方面内容向广大干警详细生动地进行了专题辅导。


专题讲座结束后,索娜吉要求,全区三级法院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重要意义。加强和创新全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努力推动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得到新开拓、审判质效获得新提升、专门化建设取得新成效、服务保障能力实现新进步,全面加强和创新全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二要增强使命担当不断加强和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青藏高原生态保护进入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化期,以更强的使命担当、更深的为民情怀、更广的国际视野,通过专业化的环境资源审判落实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坚持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
三要遵循方法路径有效提升青藏高原生态司法保护实效。坚持系统整体治理遵循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以系统思维谋划推进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以体制建设为重点,构建环境资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以及立案、执行协同审判大格局,要进一步增强系统保护、协同保护意识,不断强化司法与执法协作联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联动修复,加强环境法治宣传,推动构建环境资源多元共治保护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探索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找准环境保护、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之间的平衡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资源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通过依法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环境资源权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听课干警表示,此次专题讲座思路独到新颖,讲解深入浅出,有高度、有深度、有广度,使我们学习的同时受益匪浅,感受颇深。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充分运用所学的新知识、新方法,把专题讲座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在实践中进一步理解消化,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为积极推进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贡献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