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07-25  来源: 西藏检察  


7月23日,自治区检察院先后召开党组(扩大)会、机关党员干部大会,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传达学习中央办公厅、最高检党组、自治区党委和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部署要求,结合西藏检察工作实际,研究初步贯彻落实举措。



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克勤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科学谋划了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擘画了一系列标志性、引领性、突破性重大改革举措,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续篇、新征程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新篇,是新时代新征程上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向广度和深度进军的总动员、总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


会议强调,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认识重大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最高检、区党委、区党委政法委各项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公告》《决定》,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 专题读书班、集中宣讲等多种方式,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刻把握新时代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实践和伟大成就,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大举措和根本保证,深刻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重点任务,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自觉融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自觉服务大局,立足检察履职,主动融入和服务涉检改革任务落实。始终坚持党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提高政治站位,着眼改革全局,立足西藏区情,强化法律监督,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深入思考如何更好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如何更好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深化服务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如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如何更好促进社会治理、如何更好服务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等涉检改革重大课题,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细化实化检察履职举措,真正把全会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会议强调,全区检察机关要全面深化检察改革,以改革意识改革精神奋力推进西藏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自觉把西藏检察改革置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中,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大格局中,置于西藏“四件大事”“四个创建”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机关等执法司法机关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机制,推动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机制,探索推广法律监督与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法治督察等衔接机制。健全公正规范高效廉洁的检察权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深化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检察官逐级遴选等制度,加强全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持续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西藏检察铁军。



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要聚焦维护司法公正,强化责任担当,以扎实作风做好下半年各项检察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效果导向,特别注重以“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特别注重以“三个结构比”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锚定年初确定的重点任务,及时梳理典型案例、亮点工作及成功经验,全面排查各项检察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指导、定期督查,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检察工作的推进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