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暨全区法院高级法官研讨班结业。区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次登出席。区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宇彦对研讨班进行总结,从“进一步明确做好下半年重点工作的思路和方向、进一步抓好下半年重点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下半年重点工作”三个方面进行了强调,要求狠抓本次研讨班精神落实,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业绩检验学习贯彻效果,努力推动西藏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结业式上,七市地中院“一把手”分别围绕审判管理、“两庭”建设、执行、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刑事审判、诉源治理、“脱薄”七个主题交流发言。一起看看他们都说了些什么?
拉萨法院2024年上半年,设有参考区间的20项管理质量指标中,5项指标优于参考区间,7项指标处于参考区间内。
一、以工作目标为牵引,提质增效任务更加具体。围绕创建“高质效审判模范法院”的目标,推动全市法院形成党组总体抓管理、审管办专职抓管理、院庭长和法官具体抓管理的“大审管”格局。制定18项审判管理工作要点,并将要点落实情况纳入院庭长、审管办监督指导和审务督察的范围,确保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有目标、有思路、有举措、有压力、见实效。
二、以数据会商为切口,提质增效目标更加精准。建立“月度小会商、季度大会商”机制,聚焦“案-件比”“上诉率”等核心指标,找准审判权运行方面存在的问题,由审管部门以“点对点”提示等方式提醒督促,夯实各法院党组和业务条线职责,推动两级法院一体抓实审判质效。审管部门统筹、联动分析全市法院审判执行数据,基层法院、中院业务部门“追根究底”到人到案,找到数据反映的问题根源、责任主体,提升改进办案工作的实效性。
三、以阅核制度为抓手,提质增效举措更加有力。阅核有焦点。聚焦“重点案”,将“四类案件”及其他重点案件纳入刚性阅核范围。聚焦“重点人”,对青年法官和新入额法官所办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结果、文书格式等方面进行阅核,保障裁判质量的同时,起到“以阅带训”的效果。阅核有侧重。在全面阅核的基础上,庭领导侧重于办案程序、裁判尺度、文书制作等案件本身法律效果层面的审核,院领导侧重于对案件实体处理可能产生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方面的审核。工作有边界。明确审判责任由承办人或审判组织承担,院庭长主要承担审判监督责任,防止“以阅代审”。上半年,全市法院阅核案件2232件,审判组织根据院庭长的阅核意见修改裁判文书202件,经阅核的案件上诉率5.21%,比平均上诉率低10.48个百分点。
四、以考核评价为助力,提质增效动力更加充沛。审判工作质效持续提升关键在于增强法院干警“自我管理”自觉。中院制定对本院各类人员的分级分类和对基层人民法院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确保全员、全面、全时考核,推动“评案”与“考人”贯通,以科学考评机制激励干警知责担责、能动履职。日喀则中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理院长人选 次旦央宗一、强化制度机制顶层设计,全面加强条线业务指导。结合日喀则辖区“点多、线长、面广”实际,构建以人民法庭为点、车载流动法庭为线、基层人民法院为面的“点线面”相结合、全覆盖的司法服务网络,在“点”的布局、“线”的畅通、“面”的统筹上持续发力,19个诉讼服务中心、19套车载流动法庭、32个人民法庭和153个巡回审判点主动对接市、县(区)、乡(镇)三级矛调中心,助力市域社会治理和基层社会治理。
二、整合资源主动融入基层治理,率先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实现驻村与驻庭并重,解决人民法庭人员短缺难题,24个法庭实现既驻村又驻庭;协调各方力量入驻法庭,协调当地人大选任人民陪审员94人,主动聘请特邀调解组织40个、特邀调解员68人,部分法庭创新性地协商人大代表担任调解员,合力开展诉讼调解、基层治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全区法院率先开展创建活动,命名南木林县艾玛法庭、定日县珠峰法庭、拉孜县柳乡法庭、江孜县年堆法庭为全市“枫桥式人民法庭”。
三、联动做实“抓前端、治未病”,发挥“两庭”司法服务职能。坚持能动司法,中院联合市委政法委分别与司法局、信访局、人社局出台相关意见、完善制度机制,为更好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打好制度基础。强化与基层综治中心衔接协同,建立与派出所、司法所“两所一庭”信息共享常态协作机制。建立巡回审判联络沟通机制,巡回开庭、调解、普法工作成为常态,“点”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山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卓玛央宗
一、执行工作方面
(一)扎实推进执行专项行动。以中院执行指挥中心为龙头,12家基层法院为辅助,构建统一指挥、协调联动的执行体系,形成强大执行合力。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刑事涉财产刑执行专项行动、交叉执行行动。重点推进“一把手”执行工程,两级法院院长亲自参与一线办案,迅速整合资源,努力克服申请执行人不服判决多地上访等诸多问题,成功执结案件。
(二)积极探索执行体制机制改革。规范执行工作流程,明确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的职责和要求;确定以中院指挥中心为核心的两级法院监管案件机制;引入第三方外包团队,集中处理两级法院的执行事务性工作。
(三)开展善意文明执行。在办理某矿业公司系列纠纷案件中,充分利用“活封”企业工商登记信息,积极对接相关单位,建议被执行人企业拓宽注资或收购的渠道,尽快恢复生产,一体解决了已进入执行程序、正在诉讼及还未进入诉讼程序的全部案件。
二、深化执源治理方面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引导公众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努力从源头上减少纠纷的发生。
(二)建全失信惩戒机制。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示并实施相应惩戒措施,使其在社会信誉上受到惩罚,提高其守法意识和诚信意识,为提升社会的整体诚信水平、构建诚信社会奠定了基础。
(三)通知前置促兑现。通过开展执行通知前置工作推进执源治理,增强审判与执行的衔接配合,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给付义务,在保障被执行人知情权的同时,节约司法资源,提高执行效率。
林芝中院党组书记、院长 常仕洪
一、把准“不变与变”,释放法润营商“强信号”。守住服务党委中心大局责任“不变”,落实“聚焦一个大局、实现八项提升”工作要求,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机制建设,与市检察院、发改委探索强化信用激励惩戒等机制建设,确保司法干预限定在法律规定范围之内。开通涉企“绿色通道”,落实一网通办,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司法服务。二、聚焦“又快又好”,提升司法服务“软实力”。狠抓繁简分流、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压缩案件平均办理时间;持续深化诉源治理,把诉前调解打造成促进纠纷实质化解的“主阵地”,全市多元解纷联席成员单位成功调解纠纷同比增长112%;持续完善破产处置程序,与市检察院等十四家单位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林芝市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等机制,切实规范处置程序、降低处置成本。三、抓牢“以点带面”,铸造服务大局“高品质”。服务产业集群“高质量”,深入建设工地、边境村居开展“把脉问诊”,倾听企业、企业家和群众心声期盼。妥善处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领域纠纷;提升涉企司法“高水平”,充分发挥示范诉讼指引作用,合同类案件处理效率提速50%以上,服判息诉率逐步提升;融入社会治理“高效能”,推动政法委与中院联合印发《关于设立“重大项目保障巡回法庭”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协调将巡回法庭建设工作纳入自治区政策和资金支持的“小切口”项目,在全市5家基层法院设立“重大项目保障巡回法庭”,推动司法服务保障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实质化、常态化。四、促进“优与更优”,擦亮营商环境“金招牌”。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与健全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创新为群众办实事和优化营商环境“双十”工作举措;深化破产快审改革,探索与全国营商环境标杆城市法院建立执行协作机制;深化“诉源治理”新模式,扩大“法院+N”多元解纷机制“圈子”,与市场监管部门签订《涉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合作框架协议》,探索推进涉知识产权纠纷实质化解新机制。
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
昌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候选人 杨彦
昌都中院针对辖区严重暴力犯罪特别是命案多发的实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聚焦一个大局、实现八项提升”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以强有力的刑事审判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抓前端、治未病”
那曲法院以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3+”模式,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减量工程,民事、执行案件保持负增长,同比分别下降12.2%和7%。一、坚持源头预防。积极融入党委领导多方协同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延伸审判职能“抓前端、治未病”,促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主动报告“万人起诉率”情况,压实有关部门诉源治理责任,推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向“党委领导、多元共治”转变。主动参与“无诉乡镇、村居”创建,积极促进矛盾纠纷由“化讼止争”向“无讼无争”转变,双湖、巴青等法院共协助当地打造6个“无讼乡镇”和23个“无讼村居”。有效发挥司法建议“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作用,落实市委《加强和改进司法建议工作的意见》,因案因类制作司法建议,回复率、采用率均100%。落实“三单两书”普法制度,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260余次。深入实施少年法庭“邦锦美朵”计划,做实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为其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二、坚持前端化解。坚持“一庭一亮点”,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推进会,乡镇法庭、“法官工作室”“诉讼服务站”及车载流动法庭对接各乡镇村(居),全面开展“三进”工作,嘉黎“三湖之声”等158家基层治理单位和调解组织、86名基层调解员入驻调解平台,着力打造基层党建、诉源治理、服务乡村振兴、法治宣传品牌。安多、班戈等县政府制定诉源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广应用“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古露经验”入选第六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夏曲“邻家法庭”工作经验被最高法院宣传报道。围绕“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工作要求,联合制定《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持续完善“法院+社会各界”多元化解格局,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固化调解成果,做到“调解+速裁+诉讼”分层过滤解纷。双湖、巴青、比如等法院民商事案件量回落超过40个百分点。三、坚持关口把控。实施司法为民“十件实事”,深化“羌”调解品牌内涵,以“羌‘三顾九步’工作法”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水平,充分利用“索秀卓姆·说法”“羌塘小法”等平台宣传诉前调解优势和成果,引导群众合理选择解决方式。制定《关于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的规定》,推动实现案件“分流、调解、速裁、快审”合理有效衔接。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54.7%。自确定首批相对薄弱基层法院以来,阿里法院锚定摘帽、争先、创优目标,坚持问题导向、靶向纠治,以党组高位推动、业务优先指导、人力优先支持、资金装备重点倾斜、领导联系包干等有力举措,全力推动脱薄工作,全方位提升基层基础建设和工作水平。一、聚焦组织领导,在坚守政治方向上注入新动力。始终坚持把“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作为加强相对薄弱法院脱薄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党的建设与脱薄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帮扶方案和脱薄工作方案,强化请示汇报,确保脱薄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二、聚焦主责主业,在服务保障大局上施展新作为。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聚焦一个大局,实现八项提升”整体工作思路,全面加大条线指导力度。相对薄弱法院及时调剂审判力量,压实审判团队责任,促进诉源治理能力、审判质效不断向好,持续服务发展稳定大局,司法办案取得新突破。三、聚焦人员素能,在队伍建设上实现新提升。针对专业化人才配备不足、干警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选派资深法官深入相对薄弱法院开展业务指导,分两批次选派信息技术专业人员指导相对薄弱法院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安排相对薄弱法院干警前往援藏法院、上级法院参加业务技能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四、聚焦基础保障,法院管理水平和基建实力实现新提高。针对领导班子配备不到位、落实职级待遇难等问题,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配齐建强薄弱法院班子,解决职级待遇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