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检察机关“三个围绕”持续做实做优检察建议工作
为了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近年来,日喀则检察机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日喀则市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举措》,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将检察建议工作作为开展法律监督、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依法融合履职深度参与深层次社会治理,持续推动检察建议由“办理”向“办复”转变。今年以来,检察建议工作在数量、质量、效果上得到显著提升。
围绕督促整改落实,做好检察建议的“后半篇文章”
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法律监督机关,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主动争取地方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切实做到从政治上着眼。
为解决检察建议“刚性”落实不足、“纸面”落实回复等难题,日喀则市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若干措施》。经过多次汇报沟通后,日喀则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和平安办三部门联合出台《意见》,并向全市64家市直单位及18个县(区)印发执行,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更深更实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
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36件,到期采纳35件,采纳率为97.22%。
围绕诉源治理作用,助推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主动融入全市社会治理法治化大格局,密切关注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领域,及时发现管理漏洞,实现检察机关从“治罪”到“治理”的履职新境界。
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80件,其中,刑事检察领域47件,民事检察领域16件,行政检察领域35件,公益诉讼检察领域制发82件,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进一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
聚焦社会治理和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切实发挥检察建议多元性、灵活性的作用,做到从办案中发现、在类案中总结,最大限度减少类案或者衍生案件的发生,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其中,岗巴县检察院针对涉企经济犯罪案件中企业监管漏洞问题,向涉案企业制发强化内部监管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检察智慧。江孜县检察院针对办理的1起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反映出的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问题,以“检察建议+司法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的形式,向县教育局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从源头上遏制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萨嘎县检察院针对2024年部分在建工程项目存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公示制度未落实的问题,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发检察建议,助力农民工不烦“薪”不忧“薪”。
围绕提升工作质效,持续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
日喀则市检察院将检察建议作为重点工作去谋划,在规范制发流程、打牢专业基础、深化检务公开等方面持续用力。严格落实登记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对登记备案的检察建议必要性、合理性、说理性进行审查,重点关注文书格式规范性、适用法律准确性以及建议针对性等内容,从源头上确保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每季度对全市制发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进行研判分析,强化对检察官办案的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检察建议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为提升检察建议案件办理质效,日喀则市检察院深入各基层检察院调研,以邀请当地党委、政府、政法委、群众代表等召开调研座谈会的形式“开门纳谏”,以发放调查问卷、查漏补缺检察建议工作短板弱项的方式“广开言路”,以实地考察、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方式“跟踪问效”,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执行性的对策建议,形成《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检察建议工作助推社会治理调查研究工作报告》,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检察建议工作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日喀则市检察机关将牢固树立把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检察建议工作全过程,深入挖掘监督点,打造多方联动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树牢跟进监督理念,建立完善检察建议办复机制,从依法监督的“我管”向促职能各机关依法履职的“都管”转变,真正实现诉源问题的有效治理,为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贡献更多、更好、更有质效的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