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生态安全防线 建设美丽幸福西藏
区高法院与拉萨市中级法院、拉萨市林草局联合开展
“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
2024 年 8 月 15 日是第二个全国生态日。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推进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自治区“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发展战略,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美丽西藏,区高法院牵头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拉萨市林草局联合开展“全国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区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索娜吉和拉萨市林草局副局长李宝平到场组织并参加宣传活动,三家单位20余人联合开展宣传。
宣传点选择在人流密集的城关区宇拓路步行街,区高法院和拉萨市中院悬挂“筑牢生态安全防线、建设美丽幸福西藏”横幅,拉萨市林草局悬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横幅,设置宣传展板、海报,摆放《环境资源典型案例》《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拉萨南北山绿化条例》《西藏自治区保护区画册》和具有环保元素的各类宣传资料和礼品,吸引来往群众和外地游客纷纷驻足观看,现场气氛热烈。区高法院机关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进美丽西藏建设”、“重视生态功在千秋,保护环境造福万代”、“筑牢生态安全司法防线,建设美丽幸福西藏”等标语,向过往群众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宣传活动围绕“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推进美丽西藏建设”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主题,采取发放资料、宣传讲解、有奖问答和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群众讲解全国生态日和自治区生态文明宣传月重大意义,介绍我区生态环境的现状、拉萨南北山绿化所取得的成绩。区高法院和拉萨市中院重点运用编写的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向群众讲解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宣讲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倡导群众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学法、知法、守法,养成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绿色出行等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共建美丽家园,共享幸福生活。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手册 2000 余份、环保购物袋 200 余个,参与群众100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营造全社会保护生态环境浓厚氛围,提高了群众的生态文明意识和行动自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西藏环境保护,共做生态环境保护的践行者、传播者和引领者,厚植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基础。
另外,今年8月也是第4个自治区生态文明宣传月。根据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2024年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宣传月活动方案》,区高法院制定生态文明月宣传实施方案,将继续组织开展社区生态环境清扫公益活动,助力拉萨卫生城市建设。区高法院各驻村工作队也将在驻村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村居人居环境整治等活动,提高农牧民群众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和参与度,为推动我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2023年以来,全区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不断筑牢生态保护司法防线,共审理盗伐林木、非法采矿、危害野生动物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8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9件,受理各类南北山绿化工程案件261件,先后兑现1521名民工工资共计2089万元,区高法院和三江源国家公园(唐北区域)所在地那曲中院、安多、聂荣、巴青三个基层法院加入国家公园司法保护协作联盟,区高法院首次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2批15件,拉孜县法院为保护彭措林铁索桥发布全区首份《文物司法保护令》,以司法之力持续助推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