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巴县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
8月25日,岗巴县以“拒绝校园欺凌,共建和谐校园”为主题,举办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此次活动由县普法办牵头统筹,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县群团工作部、县教育局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及学校法治副校长全程出席指导,全校560余名师生共同参与。通过沉浸式司法实践体验,活动为师生们呈现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活动现场设在岗巴县中学阶梯教室,庭审场景高度还原——简易法台、法槌、身份标识牌(审判长、审判员等)、法袍等道具一应俱全,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扮演欺凌者)、被害人(扮演被欺凌者)、证人(扮演目击者)、法警等角色均由学生自主扮演,全程严格遵循法定庭审程序规范进行。本次模拟案件聚焦校园欺凌典型场景:被告人(岗巴县中学初三学生)因嫉妒被害人成绩优异,于2025年3月至5月间多次实施欺凌行为——放学路上辱骂平措“笨猪”“滚出学校”;5月8日在走廊推搡致被害人鼻骨骨折(经鉴定为二级轻伤);5月10日又在班级微信群发布被害人丑化照片引发围观,导致被害人出现失眠、焦虑症状并不敢上学,其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
庭审过程中,“书记员”严谨宣读法庭纪律,“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并出示法医鉴定报告、微信群聊天截图、医疗费票据等关键证据;“辩护人”结合被告的未成年人身份、初犯情节、事后悔罪表现(主动道歉、提交《悔过书》,家长出具《道歉信》并承诺全额赔偿)及“劳动积极分子”奖状等,恳请法庭从轻处罚;“被害人”哽咽陈述被欺凌的身心创伤,“证人”如实作证还原现场;最终“审判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等条款,当庭宣判。整个过程既彰显法律威严,又体现对未成年人“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整场庭审环节紧凑、细节逼真,学生们全情投入,让在场师生“零距离”感受司法程序的严谨与公正。模拟庭审结束后,主持人以案释法,结合本次模拟案例开展针对性普法:一是明确校园欺凌的法律“红线”,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条款,剖析“辱骂、推搡、网络侮辱”等行为从“不良行为”升级为“违法犯罪”的演变过程,强调即使是未成年人,实施故意伤害致轻伤也需承担刑事责任;二是指导学生“知法维权”,告知遭遇欺凌时应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或通过公安机关、法律援助机构维护合法权益,杜绝“忍气吞声”或“以暴制暴”;三是压实“家校社”协同责任,呼吁学校加强日常监管、家长强化家庭教育、部门联动开展法治宣传,共同构建预防校园欺凌的“防护网”。此次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是岗巴县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要求、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常态化的具体实践举措。下一步,岗巴县将持续以“部门联动、家校协同”为抓手,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形式与内容,推动法治教育有机融入校园日常教学与管理,引导青少年扣好“法治人生第一粒扣子”,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