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密县创新“会前学法+决策用法”闭环机制

发布时间:2025-10-12  来源: 林芝司法为民  

今年以来,波密县政府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科学决策,以法治方式规范行政行为,将政府常务会学法用法作为提升决策质效的关键抓手,通过建立“学在前、用在中、督在后”的闭环机制,推动学法成为决策前置刚性程序,用法成为筑牢决策根基的核心支撑,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政府建设实践经验。

一、机制先行,让“学法前置”成为决策“硬规矩”

打破“先决策后补法”的传统模式,将法律法规学习嵌入政府常务会决策全流程,以制度刚性确保学法“不走过场”。一是清单化明确学习内容。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梳理形成《政府常务会学法清单》,涵盖新修订法律法规、重大决策涉及的专项法律、民生领域高频适用条款等三大类28项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确保学习内容与决策事项精准匹配。二是程序化嵌入决策环节。严格执行“会前学法—议题审议—法治审核”三步流程,凡提交常务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必先安排相关法律条文解读,由司法局负责同志或法律顾问结合议题实际案例释法,确保参会人员“知法意、明边界”后再议决策。2025年以来,政府常务会共组织学法10次,涉及议题86项,学法后调整和完善决策事项5件,从源头规避法律风险。三是常态化压实学习责任。将常务会学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考核,实行“一把手”领学制度,政府主要领导带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关键法律,分管副县长结合分管领域专题学法,形成“主要领导示范学、班子成员带头学、部门联动深入学”的氛围。

二、靶向发力,让“用法落地”成为决策“压舱石”

聚焦决策执行中的堵点难点,以学法成果指导实践,推动法律条文转化为解决问题的“金钥匙”。一是用法律标尺优化营商环境。在审议《波密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草案)》时,通过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监督管理办法(修订)》中“违法制定含有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内容的措施,违法干预或者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条款,取消“本地企业优先”限制,改为按纳税额度和企业信用等级等法定标准筛选。二是用法律边界规范行政行为。在将某景区分红纳入某公司收入的审议中,对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否决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议题项目1个,修改完善方案1个,完善程序1个,确保决策不触碰法律“红线”。同时,将学法中掌握的“公众参与”要求落到实处,通过网络公示等法定程序收集民意。

 三、成效凸显,让“法治赋能”成为发展“助推器”

通过常务会学法用法的深度融合,政府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便民性显著提升,为波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决策违法率持续归零。2025年以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法治审核的86项重大决策,未发生因决策违法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二是治理效能稳步提升。依托学法明确的法律责任,推动“跨部门联合执法”“首违不罚清单”等制度落地,行政执法重复检查减少28%,市场投诉量同比下降13.89%。三是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从“决策前能说话”到“决策后得实惠”,从“权益受保障”到“机会更公平”,政府依法决策的每一步都在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这种获得感,既来自政策带来的实际利益,更源于对“决策有边界、权益有保障、发展有盼头”的稳定预期,让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带来的安全感与幸福感。

下一步,波密县将持续深化政府常务会学法用法机制,探索“学法—决策—评估—反馈”的闭环管理,让法治思维成为政府决策的“第一思维”,让法律武器成为破解难题的“常规武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