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检察”,让军人优先优待不止于“纸面”
如何用政协委员的“金点子”打开检察监督视角,转化为回应民生的检察履职?近期,波密县检察院依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衔接转化机制,与县政协在军人权益保护领域同题共答,共同交出了一份暖心答卷。

今年4月,波密县人大常委会、政协波密县委员会与县检察院联合会签《关于建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转化工作机制的意见》。波密县检察院通过建立建议提案数据库,收录代表建议、委员提案相关信息119条,经过梳理筛选,发现某政协委员《关于我县景区景点对退役军人实施优抚优待的提案》符合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范围。随即,该检察院通过实地走访、询问相关工作人员、与提案委员充分沟通,了解到相关景区景点虽已落实退役军人门票减免政策,但其他公共服务行业可能存在落实军人优先政策不到位问题。
军人依法优先不仅是法律要求,更应成为社会共识。7月,在与县政协相关机构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波密县检察院决定将该委员提案作为检察监督线索,进行案件化办理,并向县政协抄送立案决定书。经过现场勘查进一步查明:波密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客运站共有15个公共服务窗口,未张贴、设立涉军优待对象优先标识标牌。该检察院依法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推进优先标识“应贴尽贴”、优先窗口“绿灯常亮”。
据了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迅速组织专人现场督导,8日内15个窗口先后完成整改。同时,通过开展政策培训、新增优待项目,推动县域拓展涉军优待覆盖范围,提升公共服务质效。9月,波密县检察院邀请提案委员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整改实效。“标识虽小,却是社会对军人职业价值的认可与尊崇,我对该案的办理成效很满意。”该政协委员表示。
这起案件是波密县“政协提案+检察履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波密县检察院将继续携手人大、政协,推进三种监督的职能联动、优势互补,聚焦代表委员在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的“金点子”,以强化衔接转化赋能“检察为民”,用检察履职促进建议提案成为推动法治进步的“催化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