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9日,江达县召开2018年上半年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在家县级领导,附近乡(镇)主要负责人,各寺庙片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寺管会、特派员,县直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荣获2018年上半年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人、先进寺庙管委会和优秀驻寺干部代表,共90余人在县主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会的形式召开至乡(镇)。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那龙次仁主持会议,县委常委、政协主席、统战部部长、政法委副书记戴明英作了讲话。
表彰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首先,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王志刚宣读了《中共江达县委江达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上半年江达县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的决定》和《中共江达县委江达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8年上半年江达县先进寺庙管理委员会和优秀驻寺干部的决定》。并由主席台前排就坐的领导向获奖寺庙、僧尼、寺管会和驻寺干部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会上,受到表彰的和谐模范寺庙、爱国守法先进僧尼、优秀寺管会和优秀驻寺干部代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最后,戴明英作了讲话,一是全面推进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机制,让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成效更加显著,党的宗教方针政策深入人心。二是广大涉宗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党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做好宗教工作的信心,不断提升做好宗教工作的整体能力和水平。三是着力在“导”上下功夫,深入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四讲四爱”“民族团结进寺庙”等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凝聚“共识稳县”的思想基础。四是广大寺庙僧尼要继承和弘扬藏传佛教优良传统,充分发挥爱国爱教模范作用,争做先进僧尼,为江达的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贡献力量。
此次表彰大会共对全县20座县级和谐模范寺庙、908名爱国守法先进僧尼、20座先进寺管会和20名优秀驻寺干部进行了表彰,并兑现奖励资金96.8万元。
责任编辑:贺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