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县多措并举促《宗教事务条例》落实到位
为在广大农牧区营造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全面推动《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进而建立正常宗教秩序和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朗县严格按照林芝市强基办印发《林芝市驻村(居)工作队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讲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高度重视,压实责任
朗县强基办按照自治区强基办、市强基办下发的实施方案,结合朗县实际,认真制定符合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将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人,并将实施方案迅速下发至各乡(镇)强基办、各驻村(居)工作队,要求各乡(镇)强基办、各驻村(居)工作队将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摆上重要日程,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切实压实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把握重点,突出成效
朗县各级驻村(居)工作队,严格落实好主体责任,积极面向全县农牧民党员、群众,开展《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宣传,牢牢把握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明确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院校的处罚问题等重点内容,向农牧民党员、干部、群众宣讲了与他们密切相关的知识,并着重说明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中新增的内容,强化了群众对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的认识,进一步帮助各村村民树立了正确的宗教思想导向,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增强守法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创新形式,注重结合
朗县各级强基办在学习宣讲过程中,创新形式、多措并举,抓好结合,确保《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讲深入人心,做到学深学透、入脑入心。一是各级驻村(居)工作队把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与“四讲四爱”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万家宣讲活动相结合,扩到宣讲影响力;二是充分结合6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这一节点,积极组织群众召开村民大会,开展集中学习宣讲,营造浓厚宣讲氛围;三是充分利用走村入户的契机,深入群众特别是信教群众家中,用通俗的语言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讲,确保宣讲精细化;四是结合正值虫草采挖期间这一实情,各级驻村工作队积极开展“三送”活动,把宣讲送上山,让农牧民群众在农忙时节也能接受教育。
截至目前,朗县各乡(镇)、各驻村(居)工作队共开展理论学习17场次,集中宣讲24场次,入户宣讲7场次,普及人数达199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