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子县表彰上半年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发布时间:2018-07-13  来源: 快搜西藏  

  为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的决策精神,巩固隆子县寺庙僧尼核心意识、爱国情怀、法纪观念及和谐氛围,调动广大僧尼践行“遵行四条标准争做先进僧尼”的积极性,努力实现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更加适应,确保寺庙持续和谐稳定,7月10日上午,隆子县举行2018年上半年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

  隆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寺管会书记、主任,受表彰的宗教界代表共70余人参加了表彰大会。隆子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多吉同志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会议由副县长伍重志主持。

  大会表彰了9座和谐模范寺庙、68名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共发放奖金68000元。出席表彰大会的县领导代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向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表示热烈的祝贺!

  多吉要求,争当爱国爱教模范。全县广大僧尼特别是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坚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努力做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边疆巩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的模范。争做遵纪守法模范。把遵规守法作为修行的根本,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教规寺规。继承和发扬爱国爱教的光荣传统,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有中国特色、西藏特色的发展路子,带头模范执行各项法律法规,服从政府管理,争做推进依法治藏、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模范。勇做促进和谐模范。广大僧尼特别是受表彰的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要发挥自身作用,大力倡导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苦的积极思想,贯彻身心和谐、人人和谐、人与社会和谐的基本教诣,做促进发展和维护稳定的模范。团结信教群众,努力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西藏的模范。力做造诣精深模范。广大僧尼要不断提高宗教学识和道德修养,充分挖掘藏传佛教教规教义中有利于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积极因素,力做宗教造诣精深、信教群众拥护的模范。甘做护国利民模范。积极弘扬藏传佛教护国利民、慈悲众生的优良传统,努力探索藏传佛教服务社会的方式和途径。担负起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责任,积极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发挥自身作用,引导信教群众积极参与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伟大行动中来,甘做有利于国家繁荣发展、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信教群众过上幸福美好的新生活的模范。

  全体僧尼在思想和行动上要与党和政府始终做到同心同德、同心同行、同心同向,为实现隆子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贺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