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县宗教领域宣讲组深入各寺庙开展宣讲活动

发布时间:2018-07-26  来源: 快搜西藏  

  7月18日至23日,尼玛县宗教领域宣讲组利用5天时间,总行程900多公里,深入全县各寺庙(拉康、日追)宣讲《宗教事务条例》。

  此次宣讲,首先对修订《宗教事务条例》重要意义,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的形势和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及党的宗教工作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行了全面系统解读。其次,对《宗教事务条例》新增和修改部分进行了详细的解读,特别是对宗教事务管理的原则和第四章宗教活动场所、第五章宗教教职人员、第六章宗教活动、七章宗教财产及第八章法律责任,逐字逐句的进行讲解。

  在整个宣讲过程中,宣讲员认真备课,内容有厚度唤起了僧尼共鸣,语言通俗易懂拉近宣讲员与僧尼的心理距离。僧尼认真听讲,对不理解和不清楚的地方,积极提问,宣讲人员耐心细致全面的给予解答,学习氛围浓厚。

  通过此次宣讲,使广大僧尼充分认识到遵规守法是对他们最大的保护,进一步增强了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的自觉性。

责任编辑:贺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