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收款码变诈骗团伙“洗钱”帮凶
“你帮我把钱兑给我,我给你一点‘辛苦费’。”为了这句话,蔡公堂辖区某超市李老板做了此生最后悔的事。
“我真怕被抓,每天都提心吊胆,觉都睡不好。”9月7日,李老板来到蔡公堂派出所说出了这件事,并提供了犯罪嫌疑人包某的线索,蔡公堂派出所立即将此事反映给了拉萨市反诈中心。
接案后,拉萨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主要领导立即指挥反诈骗中心开展侦查工作,迅速查询包某活动轨迹实施抓捕,并同时抓获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高达30多万元。
犯罪嫌疑人的抓获,让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兑钱”行为成为“洗钱”工具的事实浮出水面。
“我先去找商家的二维码,当场拍照,再报给我的上家黄某,过了一天两天有人会给商家的二维码里打钱,然后我把钱取出来交给黄某。”犯罪嫌疑人包某告诉记者,商家收到的钱都是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的被骗资金,通过商家的二维码来过账,就是为了“洗钱”。
“我通过‘飞机’软件联系上家,通过群内分配的任务来完成所有工作流程。在这个团队中,我主要是去收集这些人的二维码提供给上家使用,让他把钱打到收集的二维码里,再负责把钱收回来换成U币虚拟货币,转到上家提供的账户里。”犯罪嫌疑人黄某说,这个“团队”虽小,但分工明确、职责清晰,一环扣一环,确保被害人的钱转移成功,完成“洗钱”。
从2024年8月底,黄某等4人来到拉萨市对接包某,寻找多家商铺,利用绑定商铺银行卡的收款码并支付手续费的方式从事“洗钱”活动。截至目前,共计取现30万余元,获利1万余元。
记者从拉萨市反诈中心了解到,目前,犯罪嫌疑人黄某、屈某、谢某、包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于9月9日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的刑事强制措施。
“这次我们成功铲除这起通过拉萨本地商铺帮助转移涉诈资金的犯罪团伙,不仅是拉萨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中的一项重要成果,更是对反诈工作的一次警醒和教育。商户以为帮忙‘兑现’拿一点手续费很正常,是自己应得的,但不想这些钱很有可能是赃款,你在拿取手续费或者辛苦费的时候,已经成为了‘洗钱’帮凶,触犯了法律。”拉萨市反诈中心民警告诉记者。
民警提醒商户:要警惕通过拍照或视频连线等方式将收款码等发送给他人付款情况,不随意提供收款二维码或银行账户给他人过账,避免成为诈骗分子洗钱的工具;谨慎接收网络订单和大额线下订单,警惕购买者异常行为,拒绝来历不明的货款,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若发现银行账户出现异常,及时联系银行查明原因或立即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