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公平正义 为改革添动力

发布时间:2016-05-03  来源: 快搜西藏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近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强调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排除和限制市场竞争。这是对行政权力的约束,有助于扭转政府利用行政权力过度干预市场,导致市场不公平竞争的局面,进而为改革提供新动力。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特点,也是维护市场经济活力的必然要求。公平竞争不仅可以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使其不断完善管理,向市场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而且还能使社会资源得到更加合理配置,最终为消费者和全社会带来福利。近年来,随着我国在立法方面大力推进,我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相关制度更加完善,有效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的良好态势。

  然而,记者在基层采访中发现,一些地方仍不时出现滥用行政权力的情况,排除、限制相关行业的市场竞争,偏袒本地企业,严重损害市场公平。例如,北方某省交通运输厅近年下发通知,调整全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只对本省的客运班车实行优惠。这种排挤外省市企业的不公正做法,尽管被有关部门认定违规并予以及时叫停,但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却不容小视。

  限制公平竞争的做法之所以时有所见,究其根本是地方政府保护主义的狭隘观念难以根除。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追求自己地方的GDP增长,依靠行政手段制定不公平的产业政策和地域政策,借此为本地企业提供保护。这种做法只会造成相关行业产业的竞争失衡,损害公平正义,从长远看会弱化企业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活力,使企业的路子越走越窄。

责任编辑:包毛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