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木县法院调处四起农民工劳务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6-08-09 来源:
近日,尼木县法院立案庭通过诉调对接中心成功调解四起拖欠民工劳务工资及材料款纠纷案件。
该案四位原告均诉称,他们向被告刘某所承包的尼木县某工程工地提供劳务服务并先垫了材料款,但工程完工后四位原告的劳务工资及材料款项共计10万余元始终未拿到,现在刘某已离开尼木县并拒绝支付欠款,无奈之下,四位原告向尼木县法院提起了诉讼。尼木县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办案法官通过多方了解,发现刘某在尼木县财政局尚有工程尾款。
了解到该线索后,办案法官多次与该县发改委、县财政局进行沟通协调,终于让刘某同意用这部分工程尾款支付所欠款项,四位原告才及时拿到了材料款及劳务费共计10余万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处,充分体现了尼木县法院紧紧围绕当前维稳工作局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有力践行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有效推动了法治尼木的建设进程。
责任编辑:贺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