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推出八项举措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林芝中院  

八项举措

      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找准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着力点,推出八项司法服务举措,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以文明接待窗口工作作为重点,不断优化服务态度,努力将立案大厅和信访接待建设成为“工作优质、作风优良、环境优美”的窗口部门。

01

诉讼服务智慧化

中院

优化诉讼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平台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服务功能,做好诉前风险提示和诉讼程序性指导。诉讼服务中心设自助立案、自助阅卷、诉状生成、诉讼风险评估、执行风险评估等智能自助诉讼服务终端及材料收转智能云柜、远程视频接访等系统,配备导诉台、多功能一体机等诉讼服务基础设施,并印制诉讼服务指南等诉讼材料便于群众查阅,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诉讼服务。

02

立案服务多样化

中院

加强宣传推广,建立“互联网+诉讼服务”立案新模式,采取“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的原则,积极引导群众借助自助立案终端、小程序端人民法院在线服务(西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邮寄、微信、电话等进行立案,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进一步优化涉企案件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工作,对申请网上立案的做到立即审查,一次性告知服务。

03

窗口服务集约化

中院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实行亮牌服务,持证上岗,专门设立“涉企业绿色窗口”,确保涉企案件立案网上可办、易办、快办,保障涉企案件高效办理。充分应用集约化电子送达平台、“法院+邮政”集约送达综合服务模式,采用电子送达、异地打印送达等方式,便利涉诉企业接收诉讼文书,提高送达效率。  

04

分调裁审简捷化

中院

不断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加强繁简分流,推进诉讼程序简捷化,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对涉企民事案件,能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律适用简易程序;符合民事小额诉讼程序标准的,一律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符合支付令适用法定情形的,一律适用督促程序,以较小司法成本化解矛盾纠纷。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实行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及时移交业务庭,业务庭对涉企案件优先排期、优先开庭,争取涉企类案件快立、快审、快结,让企业切身感受到速裁的快捷高效,也减轻企业诉累。

05

诉前保全审慎化

中院

对涉企业慎用保全措施,必须采取保全措施的,当事人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对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选择部分财产足以满足诉讼请求的,选择方便执行的财产予以保全;对于采取保全措施可能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社会稳定的,灵活慎用保全措施,以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06

司法成本节约化

中院

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大调解力度,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纠纷积极引导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进行诉前调解,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实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成立的“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无缝对接,通过人民调解平台互联互通,促进矛盾纠纷诉前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为优化林芝营商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07

司法救助快捷化

中院

对经济确有困难的企业申请缓交诉讼费用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做到当天递交材料,当天审查,当天转入业务庭,主困难企业不再为“打官司”发愁,切实保障企业充分行使诉公。对提供起诉材料不符合条件的,做好释明工作。

08

法律服务常态化

中院

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实行法官与企业对接联系,针对企业经营中的实际法律需求,通过座谈交流、专题讲座、法制宣传等方式,依法为企业提供常态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完善经营行为,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林芝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一直以来坚持司法为民,将司法工作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共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持续推进“一站式”建设,借助科技手段拓展诉讼服务领域,运用多元解调方式,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将便民原则运用到诉讼服务实践中,全力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真正为优化林芝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