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刑事审判工作会议在拉萨召开
6月29日,自治区高法院召开全区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传达第八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常务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江批示精神,总结近年来工作,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刑事审判工作。自治区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次登出席并讲话。


会议指出,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全区法院刑事审判条线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确保刑事审判工作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强调,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要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刑事司法基本原则,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有力有效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在维护安全稳定上展现新担当。要聚焦高质量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保障民生福祉,依法促推社会治理。要以严格公正司法为底线,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严把案件质量关,健全审判监督管理,完善刑事司法工作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强化政治引领,做优科学管理,坚持严管厚爱,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刑事审判铁军。

区纪委监委、区党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厅、区司法厅、区安全厅有关领导受邀出席会议,区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赵宇彦主持会议并对会议进行总结,党组成员、副院长索娜吉宣读关于对全区刑事审判工作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表扬,七地(市)中院主要负责同志作交流发言。各中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和地市所在地基层法院院长,区高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全体法官、法官助理参加,全体参会人员还进行了分组讨论。